“东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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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2年1月21日发表题为《“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的文章。文章指出,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我们希望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充分认识“东突”恐怖势力的本质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共同打击其恐怖暴力活动。
  “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这一名词出现于19世纪末期。“斯坦”原为“地方”、“区域”之意,但“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某些老殖民主义者为肢解中国提出的一个政治概念。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
  大量证据表明,在新疆境内发生的大多数恐怖暴力事件是由境外“东突”组织直接策划、指挥,境内一小撮人呼应,共同制造的。
  境内外一小撮“东突”恐怖势力,为了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近年来用恐怖暴力的手段进行了一系列破坏活动。他们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各族人民,包括新疆维吾尔族群众的坚决反对。
相关资料
-“东突”问题的历史渊源
“东突”恐怖主义为“东突”分裂主义的极端形式,其思想根源为“两泛”——“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两者均滥觞于19世纪后半期。
-“东突”恐怖主义滋生的外部因素
新疆自汉代即归属中国版图,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成员共同开拓,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疆独兴起的百年恰好是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危机的百年,“东突”势力从一开始就是外部势力扶植的结果,而且一直仰赖外部土壤得以存活。
-安理会认定“东突”为恐怖组织
安理会于9月11日正式将“东突伊斯兰运动”列入安理会颁布的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名单。外交部发言人孔泉评价说,安理会正式将“东突”列入其颁布的恐怖主义组织名单,是国际反恐合作的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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