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立法概述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 国务院及其部门立法 中国地方立法
  在中国,立法是指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中国立法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国务院及其部门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立法。
周旺生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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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与立法发展规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  国务院立法

立法界说

立法的发展规律

全国人大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全国人大的立法范围

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国务院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国务院的立法权

国务院的立法范围

国务院立法的完善
 中国现行立法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立法
 国务院部门立法

立法制度和立法体制

当今世界主要立法体制
 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

跌入低谷

新的转折

基本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完善

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国务院部门立法的权限范围

规章的制定程序
  地方立法概述

地方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

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中国地方立法的发展
  一般地方立法

一般地方立法的含义、特征和构成

一般地方的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含义、特征和构成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和立法范围
  经济特区和
   特别行政区立法

特别行政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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