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任务清单对标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8:55:00  |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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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报告原文

要继续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档案工作

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对河北、辽宁等6省120家中央企业的“僵尸企业”档案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关闭、兼并、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工作。

信息技术

报告原文

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

档案工作

抓档案信息化,实现档案事业发展转型升级。《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2020年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这是档案事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目标。

各级档案部门要以国家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特别是网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契机,深入研究档案信息化面临的现实问题,推动电子档案管理从双套制向单套制过渡。要紧盯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档案管理与利用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2019年,将启动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建设。近期目标是搭建一个尽可能多地容纳各级综合档案馆的网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把公众的查档需求直接分发到接入平台的各个档案馆,再由各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在线受理、反馈利用者的查档需求。远期目标是将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接入平台,并扩大可查档案范围,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网查档,让利用者足不出户即可实现查档需求。此外,还将继续推动各副省级市以上档案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内网,探索利用电子政务内网开展档案利用、信息报送、业务监督指导等工作,以业务应用驱动档案信息化。

依法全面履职

报告原文

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

档案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长期以来,我国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为宏大、体系最为完备的档案事业。今后,我们仍然要以这一原则为指导,汇聚各级档案部门的力量,共同努力、合力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目前,大多数地方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经过了重新组建,重组后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档案事业发展思路。二是完善法规体系,提供档案事业发展根本遵循。三是开展档案执法,确保档案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履行指导职能,规范档案工作方法步骤。五是开展档案宣传教育等,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国家档案局正在梳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各地档案部门也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今后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优化监管模式,加强执法流程和配套工具的设计与应用。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创新监管思路,在重点执法领域取得突破。

“一带一路”

报告原文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档案工作

2019年,为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将研究规范企业境外档案和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的管理。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将在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国际会议上举办“丝绸之路”历史档案文献展。

国企改革

报告原文

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深化电力、油气、铁路等领域改革,自然垄断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强身健体,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档案工作

做好企业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央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部署要求,指导关闭、兼并、破产企业开展档案处置工作,完成被兼并中央企业总部档案处置方案的审核,推进《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全面完成中央企业总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第一轮审批工作。启动企业档案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试点。继续开展企业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评选。完成《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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