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店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乱象

发布时间:2019-06-20 07:14:12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韩丹东  |  责任编辑:丁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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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登记明确责任

资质审核不能缺位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规范的商家在网络订餐平台上存在?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说:“目前,网络餐饮乱象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首先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审查力度不严格,让一些手续不全的商家有机可乘;其次是提供网络餐饮的商家抱有侥幸心理,在食材、卫生等方面敷衍了事;最后是监管难,处罚力度不够,无法引起平台以及商家重视。”

刘德良说,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一般只有当消费者投诉或者发现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警告、下架等。其实平台虽然没有执法权限,但有审核监督义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商家应不予从事网络订餐业务,对存在问题的商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部门,今后也要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在刘德良看来,网络本身存在开放性的特点,外卖平台具有聚合性的特点,而网络餐饮店又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因此,让执法机关完全监管有一定的难度。

“整治网络餐饮乱象,应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要加强对接入平台的餐饮店相关资质证件审查,不能在发现问题后才处理,平台应严格履行审核的义务;另一方面要建立平台以及网络餐饮店的投诉奖励举报机制。一旦发现举报属实,要把违法商家或平台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行餐饮经营或服务。”刘德良说。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则建议,必须加强以网管网,通过技术手段管理好网络,在网络餐饮店入网登记时,平台一定要负起责任,对网络食品的安全卫生问题、外卖员的健康问题、餐饮企业的食品生产与经营问题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在平台上要登记餐饮店的照片,平台必须审查真实性,严禁借照,同时平台还要严格审查餐饮店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资质情况,严防借助他人生产销售。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大监管,可考虑在入网餐厅安装摄像头,构建视频画面24小时可追溯机制,从而通过这种技术手段加强管理,确保人们舌尖上的安全。”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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