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协调机制
由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指派联络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建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重点解决对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涉法问题
各级要始终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对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涉法问题上,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军事秘密、破坏军事设施、盗窃军用物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国防工程建设、国防科研实验、军用土地权属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方面的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部队战备、训练和管理秩序。
三、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解除官兵后顾之忧
及时解决军人军属在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政法机关要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对涉军纠纷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尤其对执行重大军事行动任务部队官兵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解除官兵后顾之忧。
四、加大涉军维权工作深度和广度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完善物质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
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问题是为了巩固军队本身的形象,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军队的基本设施,加强国防的建设力量。
关于国防利益和军属权益维护与军队本身的建设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国防利益很广泛,包括一些基础设施、军队营房、武器设备、大型兵器等等。对于这些方面的保护是一定要加强的,不论从保密还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角度来讲,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来明确。 详细 >>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关系军政军民团结,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有助于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应当依法得到加强。 详细 >>
《意见》是由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这说明我们在法制建设方面往前走了一步:以法治军,同时用法律形式保护军人和家属的福利待遇,相比临时性举措更有长效性,更具权威性。
落实军人的福利待遇,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稳定军心士气,加强我们的国防;另外也可以起到社会稳定的作用。而且应该把复转军人、一些参战军人和他们的家属子女都作为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因素,做好他们的工作对维护我们国家安全稳定、巩固国防、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都非常有利。虽然投入不会太多,但产生的国防和安全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详细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