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意义:
·是改革投融资体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
·对于更好实现企业自主投资、更好释放投资巨大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也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防止腐败。
* 再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原则:
·一是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
·二是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项目,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责任。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下放的核准事项由地方政府按国家规划进行核准,并落实“各负其责、依法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管机制。
* 再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内容:
·对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类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
·并运用产业、用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手段,提高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
·除少数另有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
·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
* 再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要求:
·要坚持放管并重,加强后续监管;
·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报告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
·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洁表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划分政府核准范围的重要文件。适时对这个文件进行修订,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关键所在。 详细 >>
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去年减少40%。可以说,投资改革的力度和密度都超出预期。用有效的“放”和“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有效投资和创业的蓬勃活力,这样的改革举措真正指向“为民谋利、为民解忧”。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就表示,为落实简政放权,今年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目录,力争9月上报。现在看来,果然言而有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评价,把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是一项重大突破。 详细 >>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以下原则:一是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二是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加强后续监管,用有效的“放”和“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有效投资和创业的蓬勃活力。
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表示,简政放权的同时实际上是为了更好的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既有利于优花结构,利用好社会资本,又能够保增长,改善民生。 详细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