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期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

    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是针对目前我国严峻环境现实的一记重拳,是在环境保护领域内的重大制度建设,对于环保工作以及整个环境质量的提升都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背景知识

明年1月起施行 对污染企业罚款上不封顶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环保法还着手加大惩罚力度,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规定环境公益诉讼 设计按日计罚制度

环境保护法今日四审高票获通过,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全国人大对这部法律的修改是高度重视的,对环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

信春鹰强调,本次修改环保法还对环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比如从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环境经济政策、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特别是根据公众意见,又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

谈到和其他法律的关系,信春鹰认为,这个领域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水、大气等专门的领域法律和现在的这部环保法,既有联系又有分工。联系就是,环保法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法律,规定了基本的制度。那些单行的法律是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制度。本法修订以后,其他法律和这部法律不一致的,就适用本法,这部法律没有规定的,就适用那些单行法。我国环保类法律的修改应该会逐步地都提上日程,环保法起到了引领作用。

 

增加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应对雾霾

国家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日表示,新环保法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国家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日表示,新环保法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的责任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各级政府提了四方面的要求。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依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的处置和事后恢复的工作。第二,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污染的公共监测预警预案。第三,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第四,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环境公共污染危险的减缓。

文字实录

常纪文:修订后的《环保法》监管手段有查封等硬招

    这次修订的《环保法》应该说是全世界最好的《环保法》之一,吸收了全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经验,采取了一些很严格的措施,我相信如果严格执法,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亮点在于:立法理念有创新,加强了技术手段,监管模式开始转型,并且监管手段出了硬招。 详细 >>

环保法修订草案进一步解决违法成本低问题

    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草案同时明确,在草案提出的按日计罚规定中的罚款处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详细 >>

县以上政府拟建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修订草案已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对违法排污的惩罚力度以及加强监督等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详细 >>

马勇: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扩大利国利民

    环境保护不是一己私利的问题,它涉及公共利益,所以有更多的组织进入到这个诉讼主体范围内,是大家乐于见到的。诉讼主体范围扩大后,至少上百家公益组织被纳入进来。 详细 >>

吴晓青:树立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地位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改革生态环保管理的体制,首先必须要树立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推动作用。 详细 >>

刘茸: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范围适度扩大

    对于哪些组织拥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新修改的条款进一步扩大了范围:凡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按规定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四审稿同时也申明,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详细 >>

观点评论

观点环境立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宣示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优先思想,实现了从“政策法”到“实施法”的转变,是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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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我国拟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保护红线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同时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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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长江日报:环保法更该是一部权益法
    环保法的修订之所以特别引人关注,皆因为环境保护与每个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益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当下环境恶化、环境保护不利产生的普遍心理隐忧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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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环保法修订草案:首次规定保护举报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据此建议,在四审稿中增加了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环保法中第一次出现举报人保护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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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新环保法致力构建合理制衡体系
    修订后的环保法有可能成为现行法律里面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毫无疑问,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地步,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以及强调以环境为先,是一个巨大的转变。环境保护的高压立法离不开对环境保护部门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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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环保法修改:进一步细化雾霾治理
    在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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