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期

事业单位人事条例公布 7月实施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
 

背景知识

* 岗位设置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

 

* 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 考核和培训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 奖励和处分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人事争议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 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文字实录

三部委:为什么要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详细 >>

王传涛:“事业单位入社保”是一个好的开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入社保,是一个好的开始。虽然不知道事业单位人员从什么时候开始加入社保,一些地方的公共财政是不是能够支撑这样的改革,但这样的态度至少是公允的负责的。 详细 >>

汪玉凯:事业单位改革“九龙治水”待破局

    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就是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问题。事业单位如何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到底怎样跟企业并轨?这样的关键环节《条例》应该明确,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

    为什么改革进展艰难?关键原因在于‘九龙治水’的格局需要破局,以参加社保为例,医疗保险涉及卫计委;养老保险则涉及人社部,养老金并轨涉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三方面,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不改革,单独推进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难有收效。

    现在急需成立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机构,比如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责,相互之间如何协调,事业单位改革才能真正启动。 详细 >>

徐立凡: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不公平吗?

    国务院日前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低层级领域和工种的从业者工资增长尚无保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似乎缺乏说服力。总之,单看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谈不上公不公平。

    工资增长机制应以公平性为最大原则,只涨某一类型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固然不公平,而将某一类单位人员排除于工资增长机制之外,同样不公平。 详细 >>

观点评论

观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只是第一步
    《条例》的一些亮点显示出了改革的一些进展,但重点、焦点、难点问题还不很明朗,再次表明改革依旧任重道远。概言之,《条例》只是再次从法律层次发出了啃硬骨头的信号,改革之箭已在弦上,具体何时发、怎么发,还需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行动。有了明确的时间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只是第一步,我们期待改革能加码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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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事业单位员工工资要接受民众监督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5月15日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全文公布,并将从7月1日开始执行。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曾经对事业单位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对很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要求事业单位转制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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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有何看点?
    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最大的亮点还是越来越企业化、市场化,尤其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业绩考核、实际贡献与工资增长高度挂钩上。
    《条例》越来越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指导思想,而这也必将是未来修订《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加强对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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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中国事业单位改革取决于改变大政府定位
    在拥有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的同时,如此消耗巨额财政经费的事业单位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特殊利益集团,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肿瘤。改革事业单位的方向一是要改变大政府的定位,二是在政府服务外包领域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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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应与改革并行
    人们之所以关注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不在于其工作人员该不该得到稳定的工资收入增长预期,而在于事业单位能给公众带来多少社会贡献预期。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需要弥补之处。
    建立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当然有稳定机制内人心的激励作用,但面对事业单位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只有激励是不够的。只有让深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之并行,其工资增长机制才能更有说服力,才能真正发挥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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