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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中国问与答》
由外文出版社出版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国政府积极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监督法》,将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中国正在建设法制社会,认真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通过加强对死刑的核准,严格地控制死刑,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官员的腐败,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中国制定了有效的民族政策,成功地解决了国内的民族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1-1 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是世界各国推行政务公开的一条基本经验,目前,中国的政务公开工作进展得怎样?将如何保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外国在华的居民能方便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
答:中国政府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立足于本国国情,积极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国政府所推行的政务公开,是指行政部门或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将其掌握的信息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它既包括政府信息的公开,也包括行政权力及其运行过程的公开。
1-2 问:中国的《监督法》从起草、审议到表决通过,历经了20年,为什么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这部法律具有哪些特点?能否对行政和司法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
答:《监督法》自1987年起草,2002年8月开始审议,到2006年8月表决通过,整整历经了20年,之所以用这么长的时间来制定这部法律,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
1-3 问:在任何国家,法官都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化身,一旦法官涉足腐败,人们很容易对社会保证公众权利失去信心,中国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来杜绝司法的腐败,保证司法的公平?
答:司法体系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公正,为了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与效率,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2005年5月以来,中国在法院系统全面地实施了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执行过程等八项公开的制度。其中,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而且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要预先公告,允许普通公民和媒体记者旁听审理过程,一些重要典型案件的庭审,还将进行全程现场的电视直播,切实保障当事人在各个环节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以公开促进公正。
1-4 问:长期以来,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废除死刑,中国也于2007年1月1日起把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这一措施是否能够达到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
答:废除死刑是中国的一个发展方向,但它需要一个过程。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已将过去已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死刑核准权收归到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这是20多年来中国对死刑适用程序所做的最重大的调整,其主要目的就是要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实现法制的统一。
1-5 问:近年来,虽然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反腐败,但官员腐败现象依然屡见不鲜,这是否与中国施行的社会制度有关?中国准备采用哪些措施来防止官员腐败的产生?
答:世界上许多存在着腐败、甚至是严重腐败的国家,施行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以,中国的腐败问题也决不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如何解决腐败问题,可以说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
1-6 问:有人认为,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中国某些行业的“潜规则”和“中国经济的特色之一”,实际情况怎样?中国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准备如何来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
答:调查显示,商业贿赂在中国确有滋生蔓延之势,它已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为此,中国政府于2006年将治理商业贿赂列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项的治理。
1-7问: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中国是如何把56个民族团结在一起的?
答: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民族问题上,中国政府制定了一个很好的民族政策,这一政策的基础就是各民族平等,其中,我们采取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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